《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是否適用于個體工商戶?總局留言回復了!
發布日期:2022-12-21 10:35:22
留言日期:2022-12-04
《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已經頒布,請問是否適用于個體工商戶以及其他企業以外的單位?
回復部門:食品安全協調司
時間:2022-12-06
您好!關于“《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是否適用于個體工商戶”的留言收悉。
現答復如下:
《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第三條規定: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應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實食品安全責任制,依法配備與企業規模、食品類別、風險等級、管理水平、安全狀況等相適應的食品安全總監、食品安全員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明確企業主要負責人、食品安全總監、食品安全員等的崗位職責。
第二十一條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可以根據本地區實際,參照本規定制定其他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的管理辦法。個體工商戶等請按照屬地市場監管部門制定的管理辦法執行。
感謝您對食品安全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