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社會面巡邏防控和定點值守
一是推進同類性質、職能相近的部門(警種)合成作戰,建強黨支部班子,形成了以情報指揮中心為龍頭,綜合保障、政治工作、監督管理、安全保衛、治安防控及行政管理、刑事犯罪偵查打擊等部門為軀干,派出所和交巡聯勤、監所聯勤為支撐的“1+6+N”工作機制,縣級公安機關運行效能明顯增強。
二是立足“市縣主戰、派出所主防”職能和“去機關化、強實戰化”策略,根據工作性質和任務,傾斜重點部門、重點業務,重置大部門大警種警力部署;以工作職責為依據,配套裝備、手段、信息等警務資源,最大限度盤活現有警務資源。通過改革,華寧縣公安局40名民警調整至警力需求更多的崗位,優化出15名內勤崗民警加強至執法一線,戰斗力進一步提升。
三是建立“統一領導管理、平時分工負責、戰時合成作戰”的大警種扁平化、實戰化、合成化運行機制,局領導由“分管”變“直管”,兼任大部門主要領導,直接參與指揮和實戰,原中層領導既參與指揮決策又當戰斗員,同步建立橫向動態布警、合成作戰的指揮調度機制和協調配合的聯動機制,有效減少了請示和協調溝通環節,警務實戰效能明顯提高。
持續推動警力下沉
充實一線執法勤務部門和基層派出所
一是最大限度把改革中釋放的警力充實到一線執法勤務部門和派出所,確保派出所警力占縣級總警力40%。改革后,華寧縣公安派出所民警數較改革前上升4.2%,偵查部門警力上升20.69%。
二是按照“市縣主戰、派出所主防”思路,深入推進公安派出所“兩隊一室”改革,全面做專社區警務隊、做強案件辦理隊、做精綜合指揮室,符合基層社會治理體系的基層公安警務運行機制不斷健全,派出所風險預警管控、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案件辦理能力不斷提升。華寧縣公安機關矛盾糾紛化解率較改革前提升19.5%。
三是按照“交通共管、堵點共排、亂點共治、治安共防、警情共處、信息共享”的思路,推進公安“交巡所”融合改革,通過搭建指揮中樞、科學布局設點,健全交巡所聯勤機制,進一步提升巡邏防控、街面快反、接警處警、救助群眾、應急處突的能力,人民群眾安全感、滿意度穩步提高。
來源:人民公安報